「一人一信」堅決反對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立法

 敬啟者︰鑑於民政事務局已定於今年第二季就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進行意見調查,以電話抽樣訪問二千名市民,倘有逾半數受訪者支持立法,政府便可能隨即進行立法程序,促成條例生效。

 本聯會認為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等同「製造同性戀者成為特權階級」,危害「一夫一妻」家庭制度,並嚴重挑戰傳統道德觀、婚姻觀,後患無窮!故此,本聯會懇請各會員堂呼籲其屬下所有信徒,齊心協力以「一人一信」親筆書寫方式,致函民政事務局表達立場,堅決反對「性 傾向歧視條例」立法。現附上致政府有關部門之公函樣本及反對意見予各堂會及信徒參考。如有查詢,請與本聯會辦事處聯絡。


堅決反對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立法

 致:民政事務局局長

  本人(XXX),身份證號碼(XXXXX)堅決反對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立法,立場如下:

  1. 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的立法,乃是「製造同性戀者成為特權階級」的立法:凡選擇不聘用同性 戀者、解僱同性戀者、不予同性戀者租用地方、拒絕續租地方予同性戀者的人仕/機構/公司.......均有可能被檢控;其爭取之特權比一般巿民更甚!
       在美、加、歐洲地區,同性戀者借用立法條例訴諸法律行動之案例屢見不鮮,其享受的權利比普通巿民所得的保障還要多。
  2. 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鼓吹之同性戀關係,實違反造物主創造雌雄之別,倒逆我國陰陽傳統。
  3. 三、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破壞「一男一女,一夫一妻」家庭制度,出生率偏低的情況將更為嚴峻,社會結構失陷。
  4. 四、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不是指向「喜歡與同性交友」,乃是助長「與同性者發展成夫妻關係(包括性 行為)」;歪曲家庭倫理,摧毀道德價值。
  5. 五、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生效後,因不能鼓吹法例所禁止的歧視行為,持反對立場之評論者,其人權言論自由,將遭扼殺。
  6. 六、「性傾向歧視條例」生效後,學校倫理教育內容將因應修改,在婚姻、道德觀念上灌輸同性 戀概念;作為家長,絕不能讓孩子成為縱慾的一代。

 日期:二零零五年五月XX日

 簽署:X  X  X

(備註:可選用以上一項或多項理由,或自行給予其他理由陳明反對意向)


 關於民政事務局的事情有有任何詢問或意見,可按以下方式提出:

  1. 以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轉送至hab1@hab.gov.hk(為利便我們給予回覆,請確保在來件上註明你的電子郵址)
  2. 以書面方式告知民政事務局局長,地址是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字樓(傳真號碼:(852 )2591 6002)
  3. 致電本局查詢電話號碼:(852)2835 2056